
期刊简介
本刊是一本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医药科技信息刊物,由中国药科大学主办。目前已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等多家数据库收录。2004年本刊将改为月刊出版,在保持原有特色栏目的基础上,对其他栏目进行一些调整。“综述与专论”栏目仍以登载反映当今世界药学领域发展现状和趋势的药学研究理论和技术、对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综述类文章为特色。“实验与研究”和“交流沙龙”栏目则刊登各类研究论文、研究简报及与药物研发、应用、生产、管理、资料查询等有关的经验总结和报告““信息广角”介绍国内外制药企业的新药研发动态。“专家笔谈”准备邀请医药领域的专家从各个角度评述医药热点问题“药事论坛”是为对在工作中遇到问题的医药界人士提供的进行讨论和商榷的平台。2004年,刊物将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药学与临床医学的联系,更加关注新药、新技术的应用实践,力争使刊物内容更贴近读者、满足读者需求。欢迎来稿,欢迎订阅!
业绩资料造假在职称评审中会有什么后果?
时间:2024-11-18 09:40:59
业绩资料造假在职称评审中会产生严重后果,具体如下:
取消申报资格与撤销职称
即时取消:一旦造假行为被查实,申报人当次的职称申报资格会被立刻取消;
已获职称撤销:若通过造假手段取得了职称,该职称会被撤销,如无锡市 2024 年就撤销了 6 位通过提供虚假业绩材料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职称;
诚信记录受损
记入诚信档案库:造假行为会被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如浙江省、江苏省等地均会将造假者的相关信息记录在案,且记录期限较长。
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记录还会被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其失信行为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被知晓和参考,影响个人的信用评级。
申报限制
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造假者 3 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单位受牵连
通报批评:申报人所在单位若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能,协助或纵容申报人造假,会被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还会被依法通报批评,如无锡市 2024 年对 6 位造假者所在单位予以了通报批评。
收回评审权:对于评审单位而言,如果存在多项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评审工作、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收回其职称评审权。
法律责任追究
若职称评审中的造假行为情节严重,涉嫌违纪违法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还会被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