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进展杂志

期刊简介

               本刊是一本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医药科技信息刊物,由中国药科大学主办。目前已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等多家数据库收录。2004年本刊将改为月刊出版,在保持原有特色栏目的基础上,对其他栏目进行一些调整。“综述与专论”栏目仍以登载反映当今世界药学领域发展现状和趋势的药学研究理论和技术、对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综述类文章为特色。“实验与研究”和“交流沙龙”栏目则刊登各类研究论文、研究简报及与药物研发、应用、生产、管理、资料查询等有关的经验总结和报告““信息广角”介绍国内外制药企业的新药研发动态。“专家笔谈”准备邀请医药领域的专家从各个角度评述医药热点问题“药事论坛”是为对在工作中遇到问题的医药界人士提供的进行讨论和商榷的平台。2004年,刊物将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药学与临床医学的联系,更加关注新药、新技术的应用实践,力争使刊物内容更贴近读者、满足读者需求。欢迎来稿,欢迎订阅!                

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是否一次性收费

时间:2023-12-08 10:10:54

1. 背景

近年来,随着出版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或小型出版机构开始涉足出版领域。其中,申请书号成为了许多作者和出版机构关注的问题。有人认为,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是一次性收费,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2. 现状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的收费规定。根据《全国出版物目录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书号是全国出版物目录管理的统一编号,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指导,由中国标准出版社负责实施颁发,符合出版物登记条件的,应当颁发新书号。从规定中可以看出,个人出版物申请书号同样需要符合出版物登记条件,因此需要进行申请。

然而,对于书号的收费问题,规定并未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的《关于国内书号价格的几个问题的说明》中明确规定了书号价格。

根据《关于国内书号价格的几个问题的说明》规定,书号的费用包括两部分,即首次颁发费和更改费。其中,书号的首次颁发费是按照出版物所属类别和出版时间分段计费。一旦颁发了书号,即为永久性的标识符,不需要再次交纳首次颁发费。

3. 结论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出结论: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不是一次性收费,而是按照首次颁发费的标准进行收费的。一旦颁发了书号,即为永久性的标识符,不需要再次交纳首次颁发费。

虽然书号不是一次性收费,但相比于整个出版过程中所需的费用,书号的收费是较少的一部分。因此,作者或出版机构可以适当考虑书号的收费问题,以便更好地完成出版物的出版和推广工作。

4. 建议

除了了解书号的收费问题外,个人或小型出版机构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申请书号前,要确保出版物符合出版物登记条件。

2)要注意书号的使用和管理,以免书号被误用或遗失。

3)要及时更改书号信息,如出版物名称、出版周期、页数等变更时,需要及时更新书号信息。

4)要与具备实力、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的出版服务机构合作,以确保出版物的质量和正常出版推广。

5)结论

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是按照首次颁发费的标准进行收费的,不是一次性收费。尽管收费金额较少,但在出版物申请过程中,作者或出版机构还需关注出版物登记条件、书号的使用和管理,以及与出版服务机构的合作等问题。